烟台芝罘公安抓获多名将名下银行卡供他人使用犯罪嫌疑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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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本站整理
发表时间:2024-04-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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摘要:北京时间2024年4月10日(农历2024年3月2日),星期三讯:别“借”了!邹某、邓某等4人被刑拘!。
将银行卡、电话卡出租、出借、出售他人被用于从事违法犯罪活动
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
01
黄务派出所
4月2日,黄务派出所经线索研判,抓获两名涉嫌掩饰、隐瞒犯罪所得的犯罪嫌疑人邹某、邓某。
经查,3月份以来,邹某、邓某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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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时间2024年4月10日(农历2024年3月2日),星期三讯:别“借”了!邹某、邓某等4人被刑拘!。
将银行卡、电话卡出租、出借、出售他人被用于从事违法犯罪活动
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
01
黄务派出所
4月2日,黄务派出所经线索研判,抓获两名涉嫌掩饰、隐瞒犯罪所得的犯罪嫌疑人邹某、邓某。
经查,3月份以来,邹某、邓某以获利为目的,在明知他人利用银行卡进行信息网络诈骗犯罪的情况下,仍将名下的银行卡提供给他人使用,后帮助进行线下提现,卡内涉案流水达5万余元,邹某非法获利300元,邓某非法获利3500元。目前,两人均已被依法刑事拘留,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。
02
立交桥派出所
4月3日,立交桥派出所经线索研判,抓获涉嫌掩饰、隐瞒犯罪所得的犯罪嫌疑人王某。
经查,3月15日,王某将自己银行账户提供给他人,帮助他人收款并进行线下提现,卡内单笔涉案资金达42800元,均为受害人被电信网络诈骗资金。目前,该已被依法刑事拘留,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。
03
只楚派出所
3月29日,只楚派出所经分析研判,抓获涉嫌掩饰、隐瞒犯罪所得的犯罪嫌疑人陈某。
民警在工作中发现,陈某在明知对方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情况下,仍使用其本人办理的银行卡帮助对方转账,并线下进行涉案资金流转,涉案6.4万元。目前,该已被依法刑事拘留,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。
电话卡和银行卡需实名开户
犯罪分子无法大量注册开户
只能从非法渠道获得“两卡”
勿因贪图小便宜而沦为犯罪分子的帮凶
更不能有不劳而获的思想
发现相关犯罪情况
请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
来源:黄务、立交桥、只楚派出所、法制大队
(来源:山东省烟台市“芝罘公安”微信公众号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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